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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下半年分层与转板同推进
来源:江苏股权律师网 作者:江苏律师时间:2015-12-23
在举办的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新三板与中小企业发展论坛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事长讲到股转系统具有强大的包容性,今年年底要求进行新三板企业转板创业板试点。另外,如果企业在新三板孵化成长成为了成熟的企业,未来如果要更多的流动性也可以到创业板或是上交所的新兴板去。
他说“新三板市场具有强大的包容性,除了企业融资没有要求之外,今年年底还试点允许挂牌企业转到创业板。挂牌企业如果在新三板孵化成长,达到了成熟企业要求更多的流动性可以转到创业板,同意转到上交所战略新兴板。”
除了转板的事情之外,他还表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特别是要将非证券公司的机构投资者尽快的引入新三板。
记者了解到,新三板企业转板到创业板,其股权分散程度将是不可逾越的标准之一。目前,通过定增实现融资以及达到分散股权的目的在新三板比较盛行。截至6月20日,新三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已经达到168家。
在转板政策层面,继国务院以及证监会多个文件提出推进转板后,今年6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再次提到“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还重点提到“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
他表示,新三板未来将做分层设计,今年年底将会推出成长板,未来还会推出优选板。并称新三板的分层设计思路核心就是提供流动性。
对于新三板与上交所、深交所的不同,他进行了全面阐述。他表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不同:
一是新三板服务是为创新型、创业性、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服务。而上交所、深交所是为成熟企业服务的。
二是风险机制不同。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公司都要经过证监会核准,对企业的利润、股本等均有一定要求。而新三板门槛很低,对挂牌企业没有利润要求,但对投资者的要求非常高。
三是券商提供的服务不同。主板证券公司主要体现了承销功能,新三板则是主办券商。主办券商与挂牌企业是终身捆绑关系,需要为企业做推荐、定增、重组等全链条的、持续的服务。 下一步新三板将重点发挥主办券商的作用,引导券商从传统推荐业务走向全业务链的整合,加大挂牌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是两种挂牌企业的属性不同。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被称为上市的公众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是非上市的公众公司。这其中最大的不同是股东人数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