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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关联交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作者:江苏律师时间:2017-01-25
新三板关联交易是什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挂牌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挂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在我国,中小企业通常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企业利润,往往在经营中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当企业拟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转让时,监管部门通常会重点审核关联交易。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新三板关联交易的相关知识。
一、构成关联方的主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地三十二条规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对关联方的规定,实际操作中,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二、新三板对关联交易的审核要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公司审核披露的文件,股转公司对关联交易并非绝对禁止。当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形下,关联交易是允许存在的。股转公司有条件的允许关联交易的发生,具体原则如下:
1、关联交易的发生必须符合企业章程和有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交易价格须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和条件,不存在转移利润的情况;
3、对于关联交易企业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4、关联交易的数量不宜过多,影响公司独立性。